文章上線

Midjourney 要求好萊塢影業在版權訴訟中披露其內部使用人工智慧的情形

Midjourney 要求好萊塢影業在版權訴訟中披露其內部使用人工智慧的情形

目錄

你可能想知道

1. 影業公司在內部使用人工智慧的證據是否會影響 Midjourney 的合理使用抗辯?

2. Midjourney 正在尋求的文件範圍為何,這對案件有何影響?

主要議題

AI 影像產生器 Midjourney 與三大好萊塢影業公司的爭議,核心在於影業公司是否必須在證據交換階段披露其自身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的細節。去年 Disney 與 Universal 以涉嫌侵權起訴 Midjourney,原告主張 Midjourney 的模型能產生複製影業公司所擁有角色(例如 Bart Simpson 與 Darth Vader)的影像。華納兄弟隨後也提起類似訴訟。Midjourney 主張,將受版權保護角色的影像用於訓練可能屬於合理使用,並已尋求可能支持該法律立場的證據。

目前訴訟階段爭論的焦點是影業公司必須向 Midjourney 提供哪些文件。法官已經命令影業公司提供有關其使用生成式 AI 的資訊,但將該要求限制於導致「面向消費者」的影像或影片的情形。Midjourney 主張這一限制過於狹窄。在其最近的法庭文件中,公司敦促法院強制更廣泛的披露,並主張受限範圍允許影業公司選擇性地提出有利於其市場損害主張的資料,同時扣留有利於 Midjourney 抗辯的文件。

Midjourney 的文件說明為何更廣泛的調查與發現是相關的:如果影業公司在內部使用影像生成工具來執行非公開任務,例如分鏡、概念構思或創意發想,這種行為可能顯示下載並以受版權保護內容訓練模型是業界常態——甚至是影業公司自己也在實踐的做法。Midjourney 主張,這類證據可證明業界慣例,並可能削弱關於 Midjourney 行為具有特殊危害性或不屬於一般商業慣行的主張。

具體而言,Midjourney 不僅尋求影業公司關於其生成式 AI 使用情形的文件,還要求提供影業公司與 Midjourney 互動時所使用的提示(prompts)以及由此產生的輸出結果。該創業公司主張,僅限於與被指侵權影像相關的提示的生產,不能涵蓋所有相關材料,可能隱藏對其抗辯有用的模式或慣例。

影業公司的首席律師 David Singer 將 Midjourney 的請求描述為過於寬泛,近似於「海量搜尋」。他強調影業公司的目標不是阻止 AI 發展或摧毀 Midjourney 的業務,而是阻止他們認為未經授權複製和散布其受版權保護的電影、節目和知名角色。Singer 主張,影業公司僅尋求針對未經授權複製並公開散布其受保護角色與作品的禁制與補救性救濟。

在法律上,此爭議凸顯了旨在確保雙方能公平呈現案情的發現規則,與防止無限制、繁重請求的保護之間的緊張關係。Midjourney 將所尋求的資料框定為其合理使用抗辯及證明業界常規的核心材料。影業公司則認為這些請求可能具有侵入性,且與其主張的損害未有充分關聯。更廣泛的文件生產可能揭露內部工作流程、訓練資料集、提示與非公開輸出,而這些都可能影響責任、市場損害以及各方行為的合理性判斷。

超出即時證據之爭,此案提出更廣泛的問題:法院在處理將受版權材料用於訓練與開發生成式模型時應持何種態度,以及業界內是否存在的實務一致性應如何影響裁決。如果影業公司本身在內部也依賴未經授權的受版權內容,該事實可能影響法院對業界標準與可用救濟範圍的評估。相反地,影業公司可能主張內部的非公開使用在實質上有別於向公眾提供並廣泛散布衍生作品的公開服務。

總之,Midjourney 正積極要求擴大證據發現,以查明影業公司自身的 AI 做法是否與其指控一致或相悖。結果不僅將影響雙方的訴訟立場,亦將影響法院在決定合理使用與適當救濟時,如何評估關於內部 AI 做法的證據。

重點一覽表

面向 描述
關鍵事實 1 Midjourney 尋求更廣泛的證據發現,以確定影業公司是否在內部以與 Midjourney 類似的方式使用 AI。
關鍵事實 2 先前的裁定僅要求披露「面向消費者」的輸出;Midjourney 主張此限制隱藏了相關的非公開做法。

之後⋯⋯

展望未來,此訴訟凸顯了對更清晰規範的需求,或許需要在法規或司法上對如何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來訓練生成式模型提供指引。政策制定者、產業參與者與法院將受益於探討對訓練資料集的可稽核性標準、模型開發實務的透明記錄,以及提示與輸出保留政策的標準化作法。此類努力可望在減少關於可發現性(discoverability)的爭議的同時,促進負責任的 AI 發展與更公平的智慧財產問題解決。

此外,來源追溯、浮水印與資料集血統追蹤方面的技術進步,可能有助於證明特定輸出是否源自特定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投資於這些技術——以及在可接受的內部使用方面達成跨產業協議——可提供平衡創新與權利保護的實務機制。

最後,此案強調訴訟結果將塑造產業行為。無論是自願採納或由法院強制,對 AI 訓練與使用的更大透明度,可能成為創作者、平台與 AI 開發者之間信任的核心要素。探索資料集記錄與受版權內容同意機制的可互通標準,能夠實質減少衝突,並為各方提供更清晰的期待。

最後編輯時間:2026/7/4

數字匠人

閒散過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