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倫·瓊斯在審判開始時否認多項不當性接觸指控
前言
背景: 本文總結了一宗在雪梨備受矚目的法庭案件首日情況,資深澳洲廣播人艾倫·瓊斯面臨不受歡迎性接觸的指控。目的是以清晰、中立的方式呈現庭上報述的指控、法律立場與背景,讓讀者理解相關利害與時間線。本文並未引入新證據;而是報導檢方與辯方在審判首日於法庭上陳述的內容。
要點摘要
關鍵帶走點: 艾倫·瓊斯,一名85歲的前電台主持人及前橄欖球教練,面臨多項猥褻侵犯和性接觸指控,涉及六名男子。檢方指控事件發生於2003年至2020年間,包括不受歡迎的猥褻觸摸和試圖親吻受害者。辯護律師否認指控,主張這些指控具有個人和金錢動機,並指出被告遭到媒體報導的不利影響。
主體內容
審判在雪梨一間法庭開庭,法庭公開宣讀對艾倫·瓊斯的指控,並由檢方與辯方作出初步陳詞。瓊斯是澳洲媒體界的長期人物,曾在談話廣播領域建立顯著職業生涯,並曾執教國家橄欖球隊,他面臨20項猥褻侵犯和2項性接觸指控。被指的受害人總數為六人,指控涵蓋自2003年至2020年的長時期。被告對所有指控均表示不認罪。
檢方提出疑似事件概述,稱當中包括若干非自願的猥褻觸摸以及在不同情境中試圖親吻男子的情形。有些事件被指發生在公開場合,另一些則發生在私人地點,例如被告的住所或工作場所。具體指控描述了在受害人駕車時、工作互動期間,以及位於雪梨南方約兩小時車程的弗茲羅伊瀑布(Fitzroy Falls)附近被告物業內發生的行為。
一名在法庭上以字母J指稱的申訴人,被描述為在與瓊斯進行一次有關其運動成就的廣播訪談後仍為青少年時初次見到瓊斯。檢方稱瓊斯隨後向該年輕人提供禮物——包括一支手機和一輛車——並定期給予每週款項,檢方指這些金額由澳幣400元起增至600元。檢方指稱,在一次驅車前往弗茲羅伊瀑布物業的行程中,瓊斯觸摸了申訴人的生殖器,並在未經同意下試圖親吻他。該申訴人在法庭上表示,他當時未報案,因為他擔心失去所得到的物質利益,且難以向朋友和家人坦白。法庭上有九項指控與這名申訴人有關,他在被指行為開始時年僅17歲。
另一名以字母C稱的申訴人,曾任瓊斯的司機,預計將作供稱瓊斯在開車送他回家時數次觸摸他的陰莖,並試圖親吻他,常在電台錄音室的電梯內發生此類行為。檢方亦稱瓊斯向該申訴人發送露骨訊息,該申訴人感到被迫回覆以免職業上受影響。
其他指控包括一名17歲高中生的陳述,該學生稱他被邀請到瓊斯位於弗茲羅伊瀑布的物業,廣播主持人試圖親吻他。檢方在開案陳詞中旨在建立行為模式及描述疑似非自願接觸發生的情境。
作為回應,瓊斯的法律團隊質疑申訴人的可信性和動機。辯方律師形容這是一場「媒體審判」,主張公開報導與對立利益鼓勵或影響了這些申訴。他們提出如競爭、金錢誘因、報復或機會主義等動機,並稱部分指控是「捏造」的。辯方強調法律標準為在合理懷疑之外證明有罪,並敦促法院仔細審視證據與指控提出的情境。
此案採無陪審團審理,預計將傳召逾70名證人出庭。此案源於一宗國家報紙的報導後展開的調查;瓊斯於2024年11月首次被警方拘捕。該訴訟因瓊斯具高度公眾知名度而備受關注。數十年來他是雪梨談話廣播中的主導聲音,並在2GB電台主持一檔長期節目,直至2020年因健康原因退休。他早年的職涯還包括1980年代中期曾執教澳洲國家橄欖球隊(華萊士隊)的時期。
在開案當天,法庭聽取了對立的敘述:檢方描述可作證的受害者願意就具體的非自願接觸事件作證,而辯方則指控這些敘述受外在因素與媒體呈現所影響。隨著審判進行,來自證人、通信記錄及其他材料的證據將決定法官認為哪一方說法更具說服力。法律程序將要求對每項指控、雙方關係的背景,以及證詞的可靠性與一致性進行謹慎評估。
由於此事仍在法庭審理中,報導重點放在陳述內容與指控上,而非定論。讀者應注意,法庭上描述的指控並非有罪判決,被告持續否認指控。審判結果將取決於證據的法醫呈現、證人可信性及法官對所呈現全部材料的評估。
要點洞見表
| 面向 | 說明 |
|---|---|
| 指控內容 | 瓊斯被指在2003–2020年間對六名男子多次進行不受歡迎的猥褻觸摸及嘗試親吻。 |
| 指控罪名 | 20項猥褻侵犯和2項性接觸指控;被告表示不認罪。 |
| 主要申訴人 | 申訴人J(收受禮物/款項,指稱在弗茲羅伊瀑布及其他地點發生)和申訴人C(前司機,指稱被猥褻及收受露骨訊息)。 |
| 辯方立場 | 辯方質疑指控,並指出可能的動機如競爭、金錢或媒體影響;強調必須在合理懷疑之外證明有罪。 |
| 審判程序 | 無陪審團審理,預計傳召逾70名證人;源於媒體報導的申訴與2024年開始的警方調查。 |
註: 本文總結了庭上報述的陳詞,並不斷言有罪或無罪。法律定論將在完整呈現及司法評估證據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