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董事長談與新光合併:“致力於到底,敦促當局阻止惡意收購”

台新金控董事長談與新光合併:“致力於到底,敦促當局阻止惡意收購”
銀行業正經歷著重新定義其競爭格局的關鍵時刻,其中,併購發揮著重要作用。近期,台灣金融市場兩大巨頭台新金控、新光金控調整合併方案,企業策略發生重大轉變。如所宣布的,這項策略性舉措將使換股比率以 9 月 11 日收盤價計算增加約 25%,比先前商定的條款溢價 5%。台新執行長林偉俊強調了台新帳簿上的盈餘現金,並將此次合併描述為公平聯盟,表明了雙方共同致力於完成此項交易,同時呼籲監管機構保護市場免受破壞性、敵意的影響收購。

今天,兩家公司的董事會召開會議並商定了合併條款,其中台新發行0.6720股普通股加上另外0.175股特殊類別股票,以換取新光的每股普通股。該特別股票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年利率為1.665%,三年後將全額贖回。依照原計劃,台新將繼續發行另一類特殊股票,以換取新光已發行的特殊股票。林最終表示,升級後的證券交易所細節將在幾天內發佈到證券交易所,之後將不允許修改,從而鞏固了合併條款。

儘管公開收購有明確的法律框架,但林指出,需要更嚴格的監管,以縮小為惡意收購策略提供不正當優勢的明顯差距,因此呼籲監管機構進行嚴格監督,以維護市場公平。林的論點延伸到將合併與中信金控的潛在收購要約進行比較,稱後者的做法由於缺乏全面的盡職調查而不太公平,這與台新涉及法律、精算、財務和人力資源專家歷時兩年的細緻流程不同。

從交易的財務機制來看,台新和新光提高換股比例並發行特殊股票類別,預計三年後將贖回新台幣300億的本金。林向利害關係人保證台新擁有超過 200 億新台幣的強勁現金狀況,並預計利潤穩定,加上新光健康狀況不斷改善,確保新發行的特種股票可以輕鬆贖回。

然而,中國信託銀行的收購要約在市場上構成了競爭但不確定的因素,其收購價格尚未獲得監管機構批准,也沒有事先進行盡職調查。策略上的對比凸顯了台新與中國信託收購方式之間的顯著營運差異與財務能力。林進一步指出,主動收購嘗試加劇了市場的波動,導致新光股價上漲,無意中需要修改合併條款,以爭取股東對公平合併的支持。

最後,林先生令人信服地談到台新與新光由於共同的背景而在文化和運營上的協同效應,強調共同的責任和共同成長,成為金融領域的領先實體。透過合併,兩家公司不僅鞏固了各自的優勢,而且旨在建立一個穩定、統一的戰線來應對市場動盪,突顯了兩家公司在共同推進時對此次合併的堅定承諾。當局在確保公平和防止惡意收購擾亂市場方面的監管作用再次得到強調,這對於維護金融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平衡至關重要。
最後編輯時間:2024/9/14

Mr. W

Z新聞專職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