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自主而非合併:為何新光金融集團選擇台灣人壽而非中國信託

選擇自主而非合併:為何新光金融集團選擇台灣人壽而非中國信託
在不斷發展的金融業格局中,併購是決定企業未來的關鍵決策。對於新光金融集團來說,與台灣人壽金融集團的合併引起了廣泛爭議,這引起了人們對與中國信託銀行等大型實體聯手的替代方案的興趣。然而,一個最初讓旁觀者感到困惑的選擇揭示了多層戰略遠見,強調自主性和對協作提升的重大控制。

該決定是在董事會經過廣泛審議後做出的,批准了比傳統估值溢價 5% 的交換結構。人們普遍猜測,新光為何會放棄與中國信託的潛在合併,而只是為了保持與台灣人壽相對較低的市場地位,新光首席執行官陳恩光巧妙地對此進行了解答。他強調了一個關鍵的區別,“幫助別人成為第一名和自己成為第一名是完全不同的情況。”當新光與台灣人壽合併完成後,新光將保留合併後實體約48%的股份。相反,如果與中國信託銀行合併,新光將只持有 20% 多一點的股份,這種情況下影響力將大幅減弱。

合併條款包括台灣人壽每股新光股發行0.6720股普通股及0.175股特別股利。該特別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年利率1.665%,三年後以發行價全額贖回。原計劃包括台灣人壽發行特別股收購新光現有特別股,以維持利益平衡。

中國信託試圖以公開收購的方式向新光公司提出公開收購要約,其中包括每股新光股份 0.3132 股中國信託公司股票和約 4.09 新台幣現金,目標是獲得 10% 至 51% 之間的控股權。不過,在等待金監會批准之前,判決可能會在 9 月下旬發生變化。媒體的關注加劇了人們對新光決定拒絕一項表面上可能使其成為領先金融集團的合併的質疑。陳重申了不僅是領導者的重要性,而且對決策擁有實質控制權的重要性。預計新光與台灣人壽合併後,仍能以47.8%的股權發揮相當大的影響力。

陳進一步闡述了對中國信託的收購策略的擔憂,這可能會導致合併後的採購率低於最初的報價。這種「先收購,後合併」的狡猾行為可能會讓其餘 49% 的股東處於不利地位,導致他們的估值可能被低估。陳支持在 CTBC 主導的領域內將股東權力降至最低的設想,挑戰了集團內部真正領導力的本質。

在沉思中,陳強調了策略自主的本質,即成為決策的關鍵參與者不僅確保了商業生態系統中名義上的、而且有效的首要地位。因此,與台灣人壽的​​合作強調了在不放棄命運控制的情況下共同走向卓越的道路。這個決定乍看之下似乎是滿足於更少,但實際上,它確保了更重要的控制權,更真實地符合新光的長期企業目標和真正的領導精神。
最後編輯時間:2024/9/14

Mr. W

Z新聞專職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