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場外交易融資及借券的所有三項評估標準,預計年底將新增40檔適用股票

撤銷場外交易融資及借券的所有三項評估標準,預計年底將新增40檔適用股票

重點摘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修訂場外掛牌股票的融資及證券借貸標準,包括取消設立年數、實收資本額及獲利標準,使其與上市股票標準一致。預計約有40檔額外的場外股票將獲得融資及借貸資格,將截至八月底總數從721提升至761檔。

情感分析

  • 此公告在金融界獲得正面回應。
  • 部分投資者對投資機會擴大的表現出謹慎樂觀。
  • 由於保留針對股價波動及股權過於集中的措施,擔憂甚少。
70%

文章正文

2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宣布修訂場外交易股票參與融資及證券借貸的資格規範。修訂草案取消三個主要條件:公司的設立期,實際實收資本額,和獲利要求。這使場外股票的標準與上市股票一致。根據截至八月的財報,預計將約有40家場外公司新增至融資及證券借貸名單,將數量從目前的721家提高到年底的761家。

證期會秘書長黃中和指出,雖然歷來“上市至櫃”的轉移較少——大部分的轉移發生在櫃檯到上市——但此改變回應創新板的需求。修正案旨在確保場外公司持續保持其融資與借貸資格。

一旦法律修訂,任何符合每股淨值高於票面(或對無票面或非標準票面股票在上一會計年度無虧損)且無過度集中股權的公司,即符合融資及借貸活動的候選資格。

目前,已刪除的三個標準要求公司註冊至少三年,資本超過三億新台幣,且利潤達到兩個特定條件:無累積損失,小型企業的利潤率達到一定基準。

黃強調,儘管這些刪除,但仍保留針對股價異常波動及集中股權的稽查,以確保市場秩序並保護投資者權益。

“股權集中”依據《證券交易法》相關細則操作,涉及情況包括普通股東不足,董事及經理持股過多,或缺乏公眾股東參與。

根據黃的說法,這些變化將使企業根據其經營規模選擇更合適的市場,增加場外股票的投資選擇,鼓勵優質公司上市,從而增強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台灣證交所及場外中心的操作方法將並行更新,縮短法規公告期至30天,預計年底全部實施。

關鍵見解表

面向描述
標準移除取消設立年數、資本額及獲利要求。
市場影響預計年底約增加40檔場外股票符合資格。
監管針對股價異常波動及股權集中的機制仍在。
最後編輯時間:2025/9/23

Power Trader

Z新聞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