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更新企業 IFRS 永續揭露指引
重點摘要
櫃買中心因應金管會與環境部的政策調整,更新了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專區。此次修訂更新了上市上櫃公司 2026 至 2031 年的路徑圖,並為第三階段公司提供專屬指引。適用對象包括實收資本額至少 NT$2 billion 的非金融業,以及受環境部盤查與登錄要求規範的特定公司。第三階段公司可延後 2 years 揭露氣候以外的永續資訊,並暫時豁免範疇三資訊揭露。專區也說明其他過渡措施與申報安排。
情緒分析
- 文章整體語氣以中性、資訊性為主,報導法規資源的更新及其涵蓋範圍,沒有倡議或批評相關政策。
- 文章以實務角度說明,對受影響企業略為正面:更新後的路徑圖、第三階段的專屬說明,以及對過渡彈性的解釋,有助於企業了解應準備的事項與時程。
- 文中將減免措施定位為調整,而非永久豁免。延後部分揭露及暫時豁免範疇三資訊,可能有助於減輕企業近期的準備負擔;但持續適用的揭露架構也表明,企業仍須為未來合規做好規劃。
- 文章也強調,永續報導的更廣泛目標是提升透明度並與國際標準接軌。整體而言,文章情緒可概括為中性並略帶支持,反映出在持續承擔法規責任的同時,也提供了實用指引。
文章內容
櫃買中心(TPEx)修訂了為準備採用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的公司設置的專屬線上資源專區。更新後的專區名為「IFRS 永續揭露準則接軌專區」,於 20 日上線。櫃買中心表示,此次修訂是因應金管會與環境部的政策調整,旨在協助上市上櫃公司掌握最新接軌資訊,並準備永續報導相關安排。
更新後的專區納入新版接軌路徑圖、更多過渡措施說明,以及更明確的法規資訊。其中一項重要變更,是將上市上櫃公司路徑圖更新為涵蓋 2026 至 2031 年。專區也提供第三階段公司的接軌計畫與時程資訊,讓此階段的適用對象能確認相關時程及應採取的措施。
第三階段主要涵蓋實收資本額至少 NT$2 billion 但未達 NT$5 billion 的非金融及非保險業公司,也包括實收資本額低於 NT$2 billion,且屬於環境部指定須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與登錄的上市上櫃公司。更新後的指引旨在說明相關接軌時程如何適用於這些企業。
此次更新列明適用於不同接軌階段公司的過渡與彈性安排。對第三階段公司而言,氣候相關永續資訊與其他永續資訊有所區分:氣候資訊以外的永續資訊可延後 2 years 揭露。文章也指出,第三階段公司可暫時豁免範疇三資訊揭露。這些措施被定位為過渡規定,協助企業在逐步符合適用揭露要求的過程中安排報導工作。
另有一些規定適用於不只一個階段。第二及第三階段公司免除母公司個體層級的溫室氣體確信。此外,在接軌前的 2-year 過渡期間內,各階段公司可依年報申報期限申報永續專章。更新後的專區將這些安排與接軌路徑圖一併呈現,讓公司能整體考量申報時程、資訊蒐集與確信作業。
櫃買中心表示,這些措施旨在讓企業妥善規劃永續資訊的蒐集、揭露與確信作業。金融、保險及證券業應依循《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及各自業務主管機關的接軌計畫。因此,文章將上市上櫃公司的路徑圖,與這些產業各自適用的規劃安排區分開來。
櫃買中心將永續揭露視為企業透明度與國際接軌的重要環節,並表示專區將持續提供多元免費資源,協助企業強化永續治理。核心實務訊息是,過渡措施並不代表企業無須準備:公司仍須了解自身所屬階段、時程、揭露責任及確信要求。更新後的專區可作為準備工作的參考,而各組織的義務仍取決於適用規則與產業專屬計畫。
關鍵資訊表
| 面向 | 說明 |
|---|---|
| 專區更新 | 櫃買中心因應政策調整,修訂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專區。 |
| 路徑圖 | 上市上櫃公司路徑圖現涵蓋 2026 至 2031 年。 |
| 第三階段適用對象 | 包括實收資本額至少 NT$2 billion 但未達 NT$5 billion 的特定非金融及非保險業公司,以及受環境盤查要求規範的特定公司。 |
| 過渡措施 | 第三階段公司可延後 2 years 揭露氣候資訊以外的永續資訊,並暫時豁免範疇三資訊揭露。 |
| 其他彈性安排 | 第二及第三階段公司免除母公司個體層級的溫室氣體確信;在 2-year 過渡期間,公司可依年報申報期限辦理。 |
| 產業專屬規劃 | 金融、保險及證券業依循《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及其業務主管機關的接軌計畫。 |
最後編輯時間:2026/10/21
